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政策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失业人员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不再一次性发放失业保险金…”规定,文件下发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按文件要求目前已不能办理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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