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安市人社局消息:为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作用,缓解因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失业人员带来的生活困难,按照中省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陕西省CPI上涨指数和联动机制启动条件,西安市决定为2019年4月至6月当月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除外),按30元/人月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
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至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
附:西安市区县、开发区失业保险业务办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