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有网友在后台留言
“2020年城镇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吗?”
“今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有变化吗?”
……
由于居民医保行政职能已划转至医疗保障部门
就大家关心的问题
将最新消息整理汇总,分享给大家
近日,陕西省医保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原则、缴费标准、征缴时间 等问题。
相较往年规定
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
有一些新变化
1
缴费标准提高了
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参保对象,由2019年每人实际缴费220元提高到2020年每人缴费250元。
2
缴费时间延长了
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时间,从2019年11月1日开始,到2020年2月底结束,较2019年延长60天。
另外,本次发布的《通知》
更清晰地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税务部门 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征缴管理;财政部门 负责落实本级补助资金预算和专户账务核算及资金拨付;医保部门 负责参保登记和待遇保障;民政、卫健、退役军人事务、扶贫、残联等部门 负责信息数据提供。
此外,对全额资助、定额资助和定额补贴的对象
《通知》中也有明确规定
▲ 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特困人员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 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
▲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定额补助,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5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由市县自行确定,补助后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自己缴纳。
关于西安市居民医保缴费的具体情况
待西安市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相关信息后
将第一时间转告大家~
内容综合自陕西发布
新闻推荐